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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新闻评论] 我投诉山东众网制造假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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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3-15 05:31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我投诉山东众网制造假新闻

2010年3月3日上午9时,山东大众网造假新闻一案,在济南历下区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, 庭审期间被告山东大众网的代理人,出据惊人证言:“假新闻竟是来自山东网络文化办公室。一个省级的行政管理部门竟然公开造假,并指使其所管辖的大众网非法传播,把一个合法企业说成违法,把一个守法公民说成抗法者。山东大众网做为新闻媒体,对来自山东网络文化办公室的假新闻不做审查,把一份没有记者、作者的文章在网上广泛传播,这一违法已得到证实。

   2009年12月5日,山东大众网刊登了标题是《济宁蓝天服饰公司拒绝搬离租赁场所被依法处置》,该文主要存在两大方面的不实报道:

一、这是一篇三无新闻,无记者、作者,无新闻来源,无事实依据,严重失实的新闻报道。

二、报道缺乏客观公正。报道文章应当基于事件双(各)方对事件的不同看法形成,作者必须对各方进行调查,如实反映各方的观点。该文仅凭一方之辞下结论,有代言人之嫌,如此报道显失公正。此前2009年10月23日,《中国报道》夏东旭 章成记者已对该事件作了《山东济宁动用数百名警察搬迁一商场的背后》和《山东济宁政绩展览与民营企业的灭顶之灾》的新闻报道,还有《中国产经新闻报》记者左振乾《山东济宁:民事纠纷遭遇行政强制执行》的报道足以让读者了解事件真相。以上新闻及有关济宁蓝天服饰被非法强迁的真相,早已成了众所周知的丑事,该问题已反映到省及中央有关部门,仅网络点击量就高达数亿人次,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强烈关注。
3月3日的庭审上被告山东大众网出据了济宁市文化局,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,济宁市中区公安分局的证明,所有一切均没有一项,显示蓝天服饰违法的事实,但它却证明了大众网所发文章中依法处置是无稽之谈,没有违法何来依法处置。孙增林与企业职工在自己商场内,深更半夜锁住自己的门,又何来的抗法呢?时至今日,没有任何一家法院认定过济宁蓝天服饰公司违法,更没有依法强制执行济宁蓝天服饰的法律文书,这一切足以证明来源于山东省网络文化办公室,传播于山东大众网的假新闻,是坑害受害者,这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。同时也证明了山东省大众网是济宁市有关部门的代言人。
为此,我们强烈要求,追究假新闻的传播者,追究知法犯法坑害人民群众的,山东省大众网负责人的法律责任,收回刊登和转发的所有造假文章,消除对受害者的影响并公开给受害者赔礼道歉。


受害人:济宁蓝天服饰有限公司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孙 增 林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2010年3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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